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处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遗留问题的通知

【浏览次数:3478】 【2016-03-04 08:13】 【字体:放大 正常 缩小】【打印页面】【关闭窗口

  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:

 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和对口招生报名工作已于2015年12月10日结束。少数考生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,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,经研究,现将报名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  1. 报名遗留问题处理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9:00至25日16:30。

  2. 这项工作由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(以下统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)负责进行,补报名考生到各级招办指定地点进行补报名。

  3. 这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务必继续严格履行资格审查程序和报名公示制度。针对以“同等学力”报名的普通高中及中专、中职学校学生必须核实考生入学名单和学籍,确保无二年级及一年级在校生违规报名。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得作为遗留问题处理,防止极少数无报名资格的考生利用补报名机会蒙混过关。

 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务必当场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,现场摄像,现场录入考生信息,严格核对考生本人是否与身份证及报名预填表一致,防止出现张冠李戴。

  考生报名后必须打印信息确认表,考生须本人签字确认。报名信息确认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要求留存。

  4. 此次报名类别仅限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科、体育类考生和对口考生,艺术类不再办理报名手续。

  5. 少年班(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创新班)报名时间为3月9日-10日,报名工作由相关报名点负责,报名操作流程同前期报名。

  此次遗留问题处理结束后,将不再办理任何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事宜。

 

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

2016年2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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